郑州上海交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16:13 来源: 郑州研究院

郑州上海交大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为后续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提供专业化支持,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代理机构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郑州上海交大产业技术研究院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二)服务范围:郑州上海交大产业技术研究院2025-2026年度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服务年限:两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四)入围数量:择优选取,原则上选取不少于5家,具体数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一)合规性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确保招标全过程合法合规,具备完善的招标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二)专业服务能力:熟悉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的招标特点,能够精准对接项目中的设备采购、产学研合作服务等具体技术需求,有同类项目招标代理经验者优先。

(三)资源整合经验:具备与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多方协作的成功经验,具备高效组织协调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成功经验。

(四)其他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资质评审各维度占比:资质合规性占比30%,专业能力/案例经验占比20%,服务方案质量占比20%,资源整合能力占比15%,财务状况/信誉占比15%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1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各项采购业务流程(提供政府采购培训证、岗位培训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1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申请人202211日以来代理的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代理合同及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公示截图);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对于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

(二)资源整合能力证明:列出与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合作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作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说明在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生态方面的经验和优势。

(三)其他材料:企业简介、荣誉资质证书、营业场所、办公设施硬件条件证明等。

所有提交的纸质文件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主要材料为PDF格式,财务报告等可提供原始格式)。

四、申报流程

(一)公告发布渠道:本次遴选公告在上海交通大学郑州研究院公众号及上海交通大学官网同时发布。

(二)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615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纸质材料递交方式。

1.电子邮件递交: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sjtuxz2024@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申报材料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纸质材料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

2)邮寄递交:通过邮寄方式将申报材料寄至联系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申报材料”字样),邮寄方式以邮戳发送时间为准。

(四)获取遴选文件:遴选方收到报名材料通过后,将于616日集中向报名成功的代理机构邮箱发送电子遴选文件,请各单位及时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五、评审与入库

(一)评审小组:研究院将组建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资源整合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审。

(二)评审流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对通过初审的候选机构,将组织现场答辩(或“书面质询”),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候选机构进行深入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上海交通大学郑州研究院公众号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与入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

(四)招标代理机构库有效期与管理机制:

1.有效期:本次建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库有效期为 2年,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库内机构有资格承接研究院委托的、公告遴选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

2.动态管理: 为确保库内机构持续满足服务要求并保持服务水准,研究院将对入库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3.年度评估:研究院将定期(原则上每年一次)对库内机构的服务绩效、合规性、响应效率、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4.退出机制:库内机构在合作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院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协议并将其移出代理机构库:

1)受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在代理研究院项目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失职或未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导致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

3)年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4)主动申请退出;

5)丧失公告要求的资质条件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提供合格服务;

6)其他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情形。

7)增补机制:在库有效期内,如因机构退出导致库内机构数量不足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本次遴选公告的评审标准与程序,适时启动增补工作。

(五)监察机制:本次遴选过程接受研究院党支部、院长办公会和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603900775

电子邮箱:sjtuxz2024@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东路6号智慧岛大厦7